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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法-5
信息来源:鲁沣工程|发布时间:2026-05-13 14:43:16

桩基础

桩基础法适用于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湿陷性,可使用各种类型的桩穿透湿陷性土层,把上部结构的荷载通过桩尖传到非湿陷性的土层(岩层)上。在湿陷性黄土地区采用桩基础,将桩穿透湿陷性黄土层,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底端应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土层(岩层)中。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底端应支承在可靠的持力层中。

30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如桩穿透湿陷性土层,支承于可靠的持力层上,则地基受水浸湿后完全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反之会导致湿陷事故。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础一般采用打入桩、静压桩、钻孔或人工挖孔灌注桩以及沉管灌注桩等,近年来使用较多的为钻孔(或人工挖孔)灌注桩、静压桩以及沉管灌注桩。与其他地区所用桩基础不同的是,在湿陷性黄土土层中不但不能考虑桩的摩擦力,还应在桩的承载能力上减去桩的负摩擦力。正负摩擦力的大小,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在桩基础施工时,特别是灌注桩成孔后,必须将孔底清理干净,以免影响桩的端承力,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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