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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法2
信息来源:鲁沣工程|发布时间:2026-05-06 11:45:40

湿陷性黄土设计措施

1)地基处理措施。常用方法有垫层、重锤夯实、强夯、土(或灰土)桩挤密和深层孔内夯扩等,可以完全或部分消除地基的湿陷性,或采用桩基础或深基础穿透湿陷性黄土层,使建筑物基础坐落在密实的非湿陷性土层上,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防水措施。防止大气降水、生产和生活用水浸入地基,其中包括场地排水、地面的防水、排水沟和管道的排水、防水等。

3)结构措施。对上部建筑进行结构处理,作用是使建筑物适应或减少不均匀沉降所造成的危害。

以上三种措施中,地基处理措施应用的比较广泛,而且地基处理的方法也比较多,所以下面就地基处理方法进行论述。

国内常用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及适用范围

目前我国以土(或灰土)垫层、重锤表层夯实、强夯、深层孔内强夯、高压注浆固结土(或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和桩基础应用较多,经验比较丰富,对于其他的处理方法则相对应用的较少。土(或灰土)垫层、固结土(或灰土)挤密桩可分别适用于处理3 m左右和10 m左右厚的湿陷性黄土层;10 m以上可采用深层孔内强夯以及桩基础。

重锤夯实法

重锤表面夯实适用于处理饱和度不大于60%的湿陷性黄土地基。一般采用2.5 t~ 3.0 t的重锤,落距4.0 m~ 4.5 m,可以消除基底以下1.2 m~1.8 m湿陷性黄土层。在夯实层的范围内,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显著改善,平均干密度明显增大,压缩性降低,湿陷性消除,透水性减弱,承载力提高。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其湿陷起始压力较大,当用重锤处理部分湿陷性黄土层后,可减少甚至消除黄土地基的湿陷变形。

因此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重锤夯实的优越性较为明显。而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是在上述重锤夯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地基处理方法,其优点为施工简单、效率高、工期短、对湿陷性黄土湿陷性消除的深度较大,缺点是振动和噪声较大。强夯对湿陷性黄土湿陷性的消除效果明显,一般可达8 m~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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