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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法1
信息来源:鲁沣工程|发布时间:2026-05-06 11:42:18

 

湿陷性土包括湿陷性黄土及具有湿陷性的碎石土、砂土和其他土。湿陷性土的特点是当其未受水浸湿时,一般强度较高,压缩性较低。但受水浸湿后,在上覆土层的自重应力或自重应力和建筑物附加应力作用下,土的结构迅速破坏,并发生显著的附加下沉,其强度也随着迅速降低。湿陷性土主要由湿陷性黄土组成。湿陷性黄土是指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它广泛分布于我国甘肃、宁夏、陕西和山西等黄土高原地区。其中以03马兰组黄土最具有代表性。

土体湿陷对工程建设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地基湿陷的原因很多,如:贮水构筑物或输水管道漏水;工业或生活用水排放不当;大气降水渗入和积聚以及地下水位上升等。这些原因所造成的建筑物地基的湿陷变形往往是不均匀的,属于失稳型的地基变形,一般在一两天内就可能产生20-30厘米的变形量。这种数量大、速度快、而又不均匀的地基变形正式建筑物所难以适应的,往往会造成水塔、烟囱等高耸构筑物严重倾斜,房屋墙身破坏,梁、柱等称重结构开裂,以及机器基础倾斜等恶果。

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对建筑物地基需要采取处理措施,以减小或消除湿陷性黄土地基因浸水而引起的湿陷变形,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另外,湿陷性黄土对道路工程的工程危害主要表现为遇水后的不均匀沉降,引起公路路面大面积开裂、下陷,从而引起其他次生道路病害,进一步加剧黄土地基的湿陷性,引起恶性循环。所以道路工程中的湿陷性黄土路基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整个道路的施工质量以及后期运营期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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